为补充专科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 [2012]16 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深圳公立医院参照执行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养老和福利制度人员范围意见的补充通知》(深人社规 [2015]18 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医管中心批复,我院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2 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中医院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1 ,以下简称《岗位表》) ,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深人社规 [2012]16 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应聘条件或符合深人社规 [2015]18 号第二条规定的应聘条件;
6.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 学历要求:此次选聘岗位学历要求均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应聘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 专业要求:
( 1 )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及《 2012 年教育部印发专业目录》为准;
( 2 )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 年龄要求:应聘者最高年龄不得超过 50 周岁,即 196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