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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起深圳一档医保自付段限额调整啦~

发布日期:2018-07-23

根据社保政策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

社保“自付段限额”

从原来4488元调整为5008.8元

 

1、问:那到底自付费用是啥子意思?



答:自付费用指医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如一档医保(原综合医保)门诊大型设备检查80%记账,自付费用即为20%

 

 

2、问:满足“自付段限额”的参保人又有哪些待遇呢?



答:一档医保(原综合医保)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个人账户余额为零且在同一医保年度内门诊个人自付费用(自费项目除外)累计超过5008.8元的,超过部分可享受70%记账,年满70周岁以上的可享受80%记账。

 

 

3、问:一档医保(原综合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5008.8元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哪些费用?



答:(1)本人及其已办理家庭通道关联的直系亲属在定点医院就诊时的个人自付费用(自费项目除外);

2)本人及其已办理家庭通道关联的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3)本人在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最后,切记

看门诊都要带上医保卡

可以累计自付段金额哟~

 

想要了解更多医保政策

欢迎咨询物价医保科88359666-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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