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简称政府重疾险)是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通过政府采购由中标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运营,保费标准执行中标商业保险公司的投标竞价。
保险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保费标准:30元/人/医保年度
参保时间:每年5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先团体、后个人)
参保方式:
(1)团体参保。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参保。
(2)个人账户划扣参保。对于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一档参保人,社保局将于6月30日统一划扣个人账户。如申请不参保的,可在收到短信后回复确认或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不参保操作。
(3)个人现金参保。不符合前两种参保方式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或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前往社保各分局(站)的平安服务窗口以个人现金参保。
政府重疾险待遇:
(1)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2)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
(11个药品15种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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