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医精诚,悬壶济世,传承中医,弘扬国粹

立项审核的SOP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科教科


1 目的

明确临床试验立项审核的步骤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涉及人体的临床研究的审核。


3规程内容

3.1 申办者或CRO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立项准备工作,参照《药物临床试验报送资料目录》(附件1)准备立项申请材料,填写《立项申请表》(附件2),并递交机构办秘书。

3.2 机构办公室秘书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所有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交机构办公室主任。机构办公室主任组织机构办公室内部会议,开展对立项材料的立项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⑴药品来源是否可靠(药检证明、GMP相关证明文件);

⑵申办者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监查员资质是否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的要求;

⑶临床前研究资料是否完整,如药效学、毒理学、前期临床研究资料等;

⑷方案内容是否符合法规,方案是否在具有可行性;

⑸本中心相关科室是否具有资质与条件承担该临床试验;

⑹本中心承接项目的科室是否有同类竞争产品;

⑺PI的专业方向和经验能否胜任该项研究;

⑻其他。

3.3 审核结束后,机构办公室签署《立项审阅表》(附件3),立项审核的意见有:

⑴同意接受;

⑵不同意接受;

⑶补充资料后再审;

⑷其他。

3.4药物临床试验由机构办公室主任签字认可立项后,报伦理委员会审核。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资料的,待资料齐全后,重新递交机构秘书处,由机构办公室主任确定是否需要再次开会立项审核。不予立项的项目退还资料,并给与必要的解释。机构资料管理员立项审核后,归档保存所有资料。


4 附件

4.1附件1 药物临床试验报送资料目录

4.2附件2药物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

4.3附件3药物临床试验立项审阅表

4.4附件4主要研究者个人简历

4.5附件5 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团队成员表


5 本操作规程的解释权归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附件1—附件5:

/szqhrh201910099062/uploadfiles/2020/02/20200221095629971.doc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