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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深圳市中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3-07-10

制定/修订人:邓容

审核人:于枫

批准人:蔡本辉

制定/修订日期:2023.5.5

审核日期:2023.5.26

批准日期:2023.6.5

编号:ZD-02.01-02.1

版本号:2.1

生效日期:2023.6.20


一、伦理委员会

1. 委员

1.1担任送审项目的主审委员。

1.2参加会议审查,每年会议出席率不低于60%

1.3遵循研究利益冲突政策,主动声明与审查项目相关的利益冲突。

1.4对送审项目进行审查。

2. 主任委员

2.1承担委员的审查职责。

2.2决定聘请独立顾问。

2.3主持召开审查会议。

2.4审签会议记录。

2.5审签审查决定文件。

2.6审核确认免除审查的项目。

2.7决定伦理审查批件的有效期。

2.8授权副主任委员或委员,承担授权范围内的主任委员职责。

2.9批准伦理委员会的管理制度、指南与SOP

2.10决定审查方式、主审委员。

3. 副主任委员

3.1承担委员的审查职责。

3.2当主任委员因利益冲突退出研究项目的审查,或其他原因缺席审查会议时,履行主持审查会议,审签会议记录,审签审查决定文件的职责。

4. 独立顾问

4.1应邀对所咨询的研究方案、研究人群或特定的问题发表意见。

4.2没有投票决定权。

4.3遵循研究利益冲突政策,主动声明与咨询项目相关的利益冲突。

二、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

1.1在分管院领导下工作,负责伦理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1.2负责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行政管理。

1.3组织制定伦理委员会的管理制度、指南与SOP。

1.4决定现场访查。

1.5协调医院各部门处理受试者的抱怨,决定受试者抱怨的处理意见提交会议报告,或会议审查。

1.6决定会议列席者。

1.7编制年度伦理审查经费预算,报主管部门。

1.8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1.9组织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组织接受第三方的质量认证/质量检查。

1.10当秘书因参加学习、休假等原因不在岗,或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履行秘书既定的所有职责。

2. 办公室秘书

2.1在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工作。

2.2告知主要研究者/申办者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程序,指导主要研究者送审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3提议审查方式,必要时请示办公室主任。

2.4提议主审委员,必要时请示办公室主任。

2.5准备审查会议,包括会议日程,给委员分发审查材料,确保到会委员符合法定人数。

2.6 准备快速审查的材料。

2.7负责多中心临床研究与其他伦理委员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2.8向申请人解释伦理委员会的决定依据,或帮助联系申请人直接与委员的沟通交流。

2.9文件档案与信息管理,并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2.10决定签收文件的备案处理。

2.11帮助委员获取法规、指南和操作规范等文献,以及培训信息。

2.12更新委员文档。

2.13协助主任准备年度工作报告(其中包括经费来源与支出)。

2.14受理受试者的抱怨,与相关部门或人员协调处理。

2.15负责与公众的沟通交流,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开伦理审查的程序,批准研究的标准,伦理委员会审查研究项目的决定。

2.16提议/推荐独立顾问,必要时请示办公室主任。

3. 办公室工作人员

3.1在伦理委员会主任领导下工作,协助秘书工作。

3.2告知主要研究者/申办者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程序。

3.3准备审查会议,包括会议日程,给委员分发审查材料,确保到会委员符合法定人数。

3.4准备快速审查的材料。

3.5文件档案与信息管理,并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3.6更新委员文档。

3.7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伦理审查的程序,批准研究的标准,伦理委员会审查研究项目的决定。

3.8承担办公室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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